序: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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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这个地方。

  这幢年龄比我还要大的房子看起来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绯红色的房檐,隔一阵子就被刷得雪白的墙壁,意义不明的铁门以及……在这片森林中不常见到的人类。

  从我产生自我的认知开始,这幢房子以及其相关的事物都一直触动着我那名为好奇的情感。听族群的老前辈说,房子的原址本是一片石头地,是森林里难得的一块经常有阳光照下来的地方,在我出生的两年前,一群被叫做施工工人的人类们闯了进来,软硬兼施地赶跑了占据此地的一个樱花儿群落,并用食物来聘请当地的宝可梦帮忙建房子。

  我至今仍记得老前辈回忆起这事时舌头的摆动频率,和上次他乱丢阴影球砸坏了西边女王蜂手下一群三合一蜂巢刚搭起来的蜂蜜小屋后逃跑时的摆动频率有的一拼。

  不管怎么说,作为出生较晚的一只鬼斯,我是在大伙们已经将情况打探清楚之后再前去“探险”的。房子的后院中散发着一种让鬼系宝可梦很舒服的气息,因此大伙们都很喜欢过去玩。

  更为重要的是,房屋的主人对我们的态度很温和,并不介意我们经常做客,在草坪上玩耍,即便有些性格恶劣的同类(比如老前辈)做过诸如吓哭他们家女儿、将刚修建好的草坪弄得一团糟等恶作剧,主人也没有引入大狼犬等烦鬼的宝可梦将我们悉数赶出去,似乎将其作为工作之余的一种消遣。

  丹尼尔斯·艾格就是房屋主人的名字,据说年龄在45岁左右,但我觉得他比南边那群整天摆着一副臭脸的天然鸟还要面瘫,仅仅在面对其8岁女儿碧洛·艾格时偶尔会笑一笑。

  他说,他厌倦了乏味而快节奏的城市生活,想在森林中感受和宝可梦们一同生活的乐趣,从中寻找新作品的灵感。

  丹尼尔斯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戴着嵌有金丝的单片眼镜眯着眼睛看书,而且还会写书——我在书架上有见到署名为丹尼尔斯·艾格的作品,但并没有真正确认过,因为屡次在写作过程中被穿墙的同类打扰之后,他用某种特殊的涂料将书房的墙壁给抹了一遍,于是只要关上门,我们就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当然,天生乐天的耿鬼族群们并不在意这个有些针对的措施,也就是我比较郁闷了,因为我很喜欢看里面书架上的书籍,觉得跟着老前辈们去捣蛋是在浪费时间。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一只刚出生不久的鬼斯能看懂人类的文字呢?

  这就多亏了千金大小姐碧洛·艾格了。如前面提到的那样,老前辈在刚刚与碧洛接触时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由此在碧洛小姐的心里留下了一些关于耿鬼的负面印象,但她并不介意与还在鬼斯阶段的我们接触,尤其在我一次又一次提醒她老前辈即将得逞的恶作剧后。

  “哈!你这个坏家伙!”碧洛一个踉跄险险避开被老前辈放置在房檐上进行自由落体的铁甲蛹,气鼓鼓地叉着腰,感激地瞥了飘在右边的我一眼,拉起后边栗色头发已然有些吓傻的小女孩,抬腿就要进屋,“难得菜种过来做客,你们给我安分一点,小梦比你们乖多了!不理它们,我们去看书,走了,菜种,小梦!”

  小梦是碧洛给我取的昵称,即便我们并非收服与被收服的关系。因为碧洛还没有满十岁,所以不能自主持有精灵球,而她的父亲显然对收服我们这些鬼系宝可梦并没有什么兴趣。

  丹尼尔斯有一只非常强大的名为大宇怪的超能系宝可梦,即便是老前辈也不敢太过作死——据他回忆,有一次和大宇怪交战数小时候败了一招,被精神强念按在水池面对着一只地震鲶鱼里泡了一夜,我对“败了一招”这个描述表示深切的怀疑。

  总而言之,虽然我和其他鬼斯看起来区别不大,但相处久了之后碧洛也能比较容易地将我同其他鬼斯区分开来。不过实际上区不区分也无所谓,因为能飘在她身旁连续看她识字一个小时的也只有我了。久而久之,丹尼尔斯也默许了我的行为,有时还会将他的书屋开放给我们来隔绝外边宝可梦们的打扰。

  大部分宝可梦的智力不亚于人类,甚至巨金怪、胡地等宝可梦的大脑要远强于人类,我们耿鬼一家的智力普遍在较高的水平,学习人类的文字的速度,理解人类社会各方面的规则也比较快,除了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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