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混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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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天国邀请的人多,被选中的人少。

    ——圣经《天国的比喻》

    “哦,对不起!”

    波莫娜躲开了走廊上迎面走过来的两个“哥特”,战战兢兢地在大学里漫无目的地乱逛。

    当你以身为“同类”而不是“老师”的身份在“动物园”里的时候,待遇是截然不同的。

    以前在霍格沃滋孩子们都会给她让路,现在她伪装成学生,要开路就只能靠她自己了。

    一只落单的獾的表现就像此刻的波莫娜:哦,天啊,好多可怕的人,快走!

    这还是周六,而且都不是必修课,上课的人比较少,面对陌生人,赫夫帕夫总会显得很手足无措,波莫娜莫名找到了以前贝拉在学校里时的感觉。

    这个世界真是太可怕了,这就是为什么赫夫帕夫总是集体行动的原因——我们人多,要让路也是人少的那边让,除非遇到老蝙蝠。

    他不论走到哪儿,都会像摩西分红海一样分出一条路,就算人再多也要闪一边去。

    以前西里斯在学校里也是这样,皮特·佩迪鲁会跟在他的后面。他们的关系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跟班,只是碰巧一个寝室。莱姆斯则会大大方方地和西里斯、詹姆并排走,一路有说有笑,只是他并不像另外两个劫道者那么形影不离。

    莱姆斯和西弗勒斯同岁,可是他再次回到霍格沃滋担当黑魔法防御课教授的时候,他已经开始长白头发了。

    衰老是一个年轻人觉得很遥远,上岁数的人却无法逆转的现象,有些“聪明人”知道没有青春之泉这种返老还童的东西存在,就开始幻想吸血鬼,希望吸血鬼能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将自己变成“血族”的一员,这样就可以永远年轻了。

    英国除了著名的开膛手杰克,在1949年还有一个著名的“吸血鬼杀手”,他会将死者的血喝光,尸体用强酸融化,等融化地差不多了再将剩余的给倒掉。

    没人知道他到底杀了多少人,他没有普通的连环杀手收集物品的习惯,他的目的就是和吸血鬼一样喝血。

    就算是巫师的血,喝了也不会让整张脸掉下来,波莫娜也不知道自己早上的梦只是一个梦,还是某种预兆。哈利有时也分不清他的梦是不是只发生在他的脑海里。

    她又不像哈利,被伏地魔用阿瓦达索命咒袭击过,但是她曾经被伏地魔夺走过身体,以进入那个迷宫。

    金妮以前也被控制过,但她只是失去一段时间的记忆,不至于像波莫娜一样进入伏地魔附身的乌鸦的身体里。

    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可是她知道,也是从那之后她才有那些奇怪的梦的。

    蒙格涅斯·海格应该很讨厌那个仆人,阿波罗用箭射死了那只乌鸦,也许他已经无法忍受那个“仆人”了,所以他才想要结束这个“比赛”?

    又或者真的如伏地魔所说的,他是预言之子,是被选中的人,所以情况才以不可控的速度快速发展?

    常有人说,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波莫娜相信福兮祸所依,“好运”来得太快未必是好事,哈利波特会蛇佬腔,让大家误会他就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专杀麻瓜种巫师。也正是这个蛇佬腔让阿不思以为他就是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老傻瓜根本就没想过追溯哈利家血统的事。

    就算猜中了六个星币,还有一个星币的星座和材料都不可知,还有那见鬼的“天国的顺序”。

    狮子座的α星雷古勒斯象征王者之心,代表金属是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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